“先生,不好意思,您属于‘非正常出站’,需要交9元的罚款。”地铁工作人员告诉William。
“为什么?”William不明白,平常只需要服务台工作人员处理一下就可以出站了,怎么现在突然要交那么多的罚款。
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:“您进站的时候没有正常进站,根据我们出台的
“‘非正常出站’?”William这才想起来,中山公园进站的时候闸机口排了好多人,他的卡还没刷出来后面的乘客已经接着刷了卡,自己于是被挤进了站。
“可是,明明是机器没能读卡,怎么能说我是恶意逃票呢?”William很气愤。但是因要急着赶回公司,无奈中也只能交付9元罚款了事。但William还一直郁闷着……
地铁公司 扣款9元非新规
“事实上,这个扣款措施并不是‘新规’。”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,这个措施其实早已有之,现在属于沿用,“只不过,当时扣款没有9元这么多。”
该人士告诉记者,这一措施从轨道交通运营初期就已经出台,扣款依据的是《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即“若发生逃票、漏票,须按照最高票价补收票款”。
“随着轨交线网的不断延伸,运营里程持续增长,网络最高票价随之增加,因此补票额度也相应增长到了9元。”该人士透露,如果今后轨道交通票价提高,不排除非正常出站扣款额度也随之继续上调。而且,《管理条例》第23条规定,对逃票、漏票的乘客,“须按照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,并可加收5倍以下罚款”。
该人士向记者表示,相比《管理条例》中最高不低于54元的罚、扣款,目前的9元非正常出站扣款已经比较宽松,“为体现人性化操作原则,目前地铁方就是按照最高票价补票,而加收5倍以下票款的惩罚性罚款则暂不执行。”
乘客和网友 扣款之举待商榷
和William一样,从9月30日到现在,不少轨道交通的乘客都遭遇到了“9元扣款”,而原因也都是因为“非正常出站”。
“什么是‘非正常出站’?”“扣9元有没有依据?”记者昨天采访了不少乘客后发现,对地铁公司出台的这一规定,许多人都疑惑重重。
“因为机器故障而读不出卡的情况比较常见,难道这也要算到顾客头上吗?”乘客朱先生质疑。
一些乘客还抱怨9元的扣款太多。刘先生说:“如果我从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进站,到人民广场站时无意间没有成功刷卡而出站了,按规定要扣9元,而这一段的实际票价只有3元,我不是白白损失了6元吗?”
还有乘客觉得,对于真正的恶意逃票者来说,这样的办法未必能收到成效,“我看到的逃票者一般都是直接在闸道口下钻出站的,谁还会刷卡?”乘客赵先生这样表示。
昨日,本报与搜狐网联合推出网上调查,截至晚上7:30,有409位网民参与投票,其中,91.44%的网民认为,地铁扣款9元的做法“不合理”,只有8.56%的网民认为“合理”。
人大代表质疑:不能因地铁设备原因“株连”无辜乘客
“我当时看到这个扣款规定,就觉得不尽合理。”市人大代表江小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。她认为,即便要扣款,也要先分清楚乘客是否属于恶意逃票。
“恶意逃票行为的确要予处罚,但对一些因地铁设备原因而未能出站的乘客,地铁公司一罚了事是否有点草率?”尽管表示理解,江小青代表仍觉得地铁公司的做法值得商榷,“地铁公司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,而应该首先进行自我反省,加强自我管理,不能让乘客因为地铁公司设备的原因而无辜受到‘株连’。”
江小青代表随后表示:“现在有些部门对公共领域内一些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该处罚不处罚、该严管不严管,相反却把‘处罚’和‘严管’的利箭架在普通民众头上,这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。这种一刀切的处罚规定,事实上带有垄断企业霸王条款的性质。”
“地铁公司是否经过调查和统计?在不能正常出站的乘客当中,恶意逃票的比例占多少?而因地铁公司设备问题而不能出站的比例又是多少?这样事关民生价格的问题是否需要听证?”王立南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一口气抛出几个问题。他认为,罚款问题应该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来运作,不能由地铁公司单方面制定。“对非正常出站乘客罚款9元的行为属于执法行为,地铁公司是否有这样的权力?这样的执法行为是否得到授权?”王立南代表质疑道。
另一位市人大代表厉明则表示:“地铁公司的行为违背了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。乘客和地铁公司之间存在着服务合同关系,从乘客买票进站开始,双方的合同关系就形成了。地铁公司为乘客提供相应的服务,而地铁设备也正是服务的一部分。因为地铁公司的设备问题造成了乘客不能正常出站,给乘客带来了不便,地铁公司负有责任,而不能反过来追究乘客所谓的责任。”
厉明代表认为:“既然地铁公司认为一些乘客是恶意逃票,需要进行处罚,那么地铁公司要对他们的认定进行举证。如果不能举证,地铁公司凭什么断定人家是恶意逃票呢?”
法律专家说法:是否非正常出站运营方负举证责任
要不要扣款9元,地铁运营方表示应该是乘客证明自己并非恶意出站;然而法律专家却表示,这其实不该是乘客的责任。
华东政法大学民法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说:“从民法角度看,乘客买票进站开始,乘客和地铁公司之间就存在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。地铁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,理应为乘客提供相应的服务。”高富平表示,地铁设备也是服务项目涵盖的一部分。因为地铁公司的设备问题造成了乘客不能正常出站,地铁公司需要承担责任。而地铁公司在明知事情原因的情况下还要强行对乘客扣款,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。
在高富平看来,乘客是不是“非正常出站”比较难认定,“根据‘谁主张谁举证’原则,如果运营方要对这样的乘客进行处罚,就要对乘客确属恶意逃票而自身设备又没有问题等一一举证。”
地铁公司表态:完全合乎规定无须另行听证
“事实上,我们在近期确实加强了对‘非正常’进出站、超时乘车等行为的补票管理力度。”在采访中,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士认为,9元扣款措施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管理力度的加强,“这一措施针对的主要都是‘人为原因非正常出站’乘客。”
记者随后了解到,所谓“人为原因非正常出站”乘客,主要指一些恶意逃票、漏票者。
“一是逃票、漏票者大量存在,直接会造成票款的流失;二是对其他正常付费乘车的乘客来说,也是一种不公平;同时,他们通常采用随意钻、跳闸机的办法逃避检票,也严重干扰了地铁正常运营秩序。”
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,目前逃票者占整个客流量的0.5%,且呈上升趋势。
“从某种意义上说,它(9元扣款)的惩罚意义大于其补票款的意义。”
有关人士说,在具体操作中,“我们不会当场就通过闸机扣款,而是要乘客去票务中心,和服务人员进行解释沟通。”他表示,只要乘客能够证明自己不是“恶意逃漏票”,一般来说不会被处罚,“扣款的乘客,一定是经过票务员分析,认定是‘人为原因非正常出站’的。”
“如果是闸机本身问题造成乘客“非正常出站”扣款,地铁方面一定会承担所有责任。”地铁运营方建议,乘客也可拨打64370000投诉。
“9元是扣款而非‘罚款’。”接受采访时,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士这样强调。
面对市人大代表的质疑,地铁运营公司有关人士的解释是:“扣款9元完全合乎规定,所以不需要进行听证。”
该人士告诉记者,9元的扣款标准完全是根据《管理条例》中的规定,并结合现在的地铁运营最高票价而制定的,并没有改变其中的任何内容,因此“并没有违反规定”。
由于《管理条例》本身是市人大制定的,所以该人士认为,单纯调整扣款金额“无需另行听证”。
地铁方也透露,逃漏票乘客目前只占了日客流量的0.5%,但票卡流失问题已相对严重,“仅现在开通的几条轨道线,每天就有近万人次的票务流失。”
相关提醒:进站关注闸机信息
尽管9元扣款引发一片争议,但采访中,地铁运营方也对乘客做出了如下提醒:
——为避免因“非正常进出站”引发不必要的麻烦,乘客们需加强自我保护,即进出站时随时关注位于闸机上方的显示窗口,确认显示正常进出站信息后方才进站或离站;
——一旦发生情况造成无法正常进出站,可以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,要求其给予确认、更新票务信息,切勿一走了之,更不应采取钻、跳闸机等不文明行为。
——同时,为保障正常乘车秩序,乘客也不应在车站、列车内长时间逗留。在进、出站间隔时间超过3个小时后,乘客就将被视为超时,须按现行最低运营网络3元票价补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