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港“艳照门”事件还没结束,沪上又爆出另一版本的“艳照门”事件。事件的女主角、上海市某知名企业白领在结束了与前男友的恋爱后,前男友竟在网站上发布帖子,内容涉及虚构的淫秽、色情描写。恶劣的是,他还公布了女主角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及照片。
愤怒的女主角诉诸法律,向前男友及网站索赔精神损害等5万元。女主角胜诉了,但帖子及生活照片目前仍在部分网站传播。
网帖:女白领网上被泼污水
女白领婷婷做梦也没有想到,某网站上的一个帖子彻底搅乱了她的生活。
2007年3月23日
4月2日至5月4日,有人直接以婷婷的名义在某网站“绝对隐私”、“情感倾诉”论坛发表多篇帖子。这些帖子除披露婷婷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外,还把她的生活照片传到了网上。帖子里的内容淫秽不堪。
接触:求你别在网上发帖了
婷婷把怀疑对象直接锁定在前男友阿秋(化名)身上。几年前,她和无业男子阿秋谈恋爱,后分手。
婷婷和阿秋取得了联系。“阿秋承认使用我的名义在某网站的论坛上发表了上述帖子。”婷婷对阿秋的行为显得有些无奈,她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带着哀求的口气说:“阿秋,求你别再这样了,求你了。”
阿秋回复写道:“我只用过你的名字,我发的内容大部分是事实啊……”次日,阿秋在另一封电子邮件中还说:“我是删了,可你没有诚意,别人转(帖)我也没有办法。你应该拿出一点诚意。”
诉讼:状告前男友和网站
“阿秋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,严重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。”婷婷一纸诉状将阿秋告至徐汇区法院,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经济损失近5万元。
诉讼期间,婷婷追加某网站为被告,认为“某网站没有尽到及时审查和监督义务,使上述帖子在网络上广为传播,同样侵害了我的名誉权,也应承担法律责任。”
判决:婷婷获赔2.7万元
法庭上,阿秋的代理人透露,阿秋的邮箱是因过去的工作所需而申请开设的,大多数的工作伙伴和朋友都知道他的邮箱和密码,电子邮箱作为公众都知道的个人信息工具,很容易遭到别有用心的人的侵犯。阿秋没有实施侵权行为,不同意婷婷的诉讼请求。
法院认为,阿秋在网上发帖散布涉及原告婷婷的淫秽、色情文章,行为不仅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德,而且为法律所禁止。法院判决,阿秋应停止对原告婷婷的名誉侵权,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布道歉声明,为婷婷恢复名誉;赔偿婷婷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7000元的律师费和公证费。网站则被判无责。据《上海法治报》
